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赵志荣、沈黎勇
副组长:钱文荣、姚晨、高翔
成 员:陈丽君、吴宇哲、刘涛、张炜 、吴结兵、余逊达、
周萍、阮建青、邵明 、冯军、杜锦佩
咨询电话: 咨询邮箱:
申诉联系人:邵明(学术学位), 电话 56662026,邮箱 xxzy@zju.edu.cn
冯军(MPA、MAE)电话56662018 ,邮箱zjumpa@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楼(成均苑220室、223室 )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农村发展等专业(研究方向)按照1:1.5的复试比例,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招生名额少于5人的专业(研究方向)按最高1:2参加复试。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
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复试分数线详见下表。
表 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一级学科 | 专业(研究方向) | 政治 | 英语 | 业务1 | 业务2 | 总分 |
公共管理学(120400) | 行政管理(学院划线) | 60 | 60 | 85 | 85 | 355 |
土地资源管理(学院划线) | 60 | 60 | 85 | 85 | 354 | |
农业(0951) | 农村发展(学院划线) | 55 | 55 | 75 | 75 | 398 |
公共管理学 (120400) | 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城市发展与管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国际事务与全球治理、应急管理 | 同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管理学[12]) | ||||
农林经济管理 (120300) | 农业经济管理 | 同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管理学[12]) | ||||
公共管理 (1252)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同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公共管理[1252]) |
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1: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
注2: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详见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4/0314/c28498a2890520/page.htm)。
注3: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有关复试要求与安排见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www.mpa.zju.edu.cn)
注4: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有关复试要求与安排见社会学系网站。http://sociology.zju.edu.cn/
三、招生计划
1、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指标
专业(研究方向) | 统考招生名额 |
农业经济管理 | 2 |
行政管理 | 11 |
土地资源管理 | 8 |
应急管理 | 7 |
社会保障 | 2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1 |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 | 2 |
国际事务与全球治理 | 1 |
城市发展与管理 | 1 |
农村发展 | 7 |
2、研究方向调整
公共管理学专业因部分研究方向(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城市发展与管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应急管理)上复试线人数不足,需要在公共管理学专业内通过研究方向调整招生。申请研究方向调整考生基本条件:
(1)申请对象:报考我院公共管理学专业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未达到本院公共管理学专业下各研究方向复试线的考生,或未被本院公共管理学专业下各研究方向复试录取的考生。
(2)申请研究方向调整有关事宜见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6. 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根据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如下: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因“有研究生学籍”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须提交本科学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所在省教育厅批准该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教务处盖章和分管校长签字的能提前毕业证明。
(3)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
(4)学籍校验不通过考生(含应届生考生无学籍)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原件(境外应届生),自考应届生提交在读证明或成绩单证明。
7.初试前上交承诺书的本科结业考生,需严格按承诺书内容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
2.外语能力测试笔试(听力,满分100分,听力时长20分钟左右)
3.面试(含外语口语)(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30%+外语能力测试笔试20%+面试成绩50%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复试安排
复试期间,外校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25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9幢220室(公共管理学院大楼)
2. 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由学院统一安排
外语能力测试时间、地点:3月25日下午2:00(听力时长20分钟左右),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304室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地点:3月25日下午2:45-3:45,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304室
注: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0分钟进场,迟到1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3. 面试由各学科组织
各专业(研究方向)面试从3月25日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网址:http://www.spa.zju.edu.cn/spachinese/13234/list.htm)
4. 4月2日前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
5.4月15日后启动政审和调档,审核不合格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拟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校医院关于2024年研究生考生复试体检的通知http://zdyy.zju.edu.cn/2024/0318/c37593a2891581/page.htm )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寄到公共管理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邵老师老师(学术学位)、冯军老师(MPA、MAE)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楼220室(学术学位)、223室(MPA、MAE)联系。
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
九、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一、其他
1.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
2.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