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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浙江大学MPA复试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大研发(2006)4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2006年MPA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情况
2006年MPA复试条件:联考成绩210分及以上,英语单课44分及以上。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135人。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淘汰率10%左右。
按学校规定缴纳复试费80元,资格审查时缴清。
西部班复试条件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形式与录取标准
(一)复试内容:复试分为政治理论与综合素质两部分。
(二)复试形式:政治部分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 综合部分采取面试的形式。
(三)录取标准:复试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1.基本条件:资格审查、政治笔试合格(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合格。
2.录取一般原则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按联考成绩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公务员优先,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3.对符合基本条件且属于以下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已跟班就读浙大MPA的考生;
(2)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复试时间安排
2007年1月21日
8:30- 资格审查 地点:玉泉校区外经贸楼211
13:00-13:45 政治理论部分(笔试) 地点:玉泉校区外经贸楼105
13:45- 综合素质部分(面试) 地点:玉泉校区外经贸楼211
四、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提交1、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由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龄证明;5、工作业绩表等。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07年1月4日
附件:浙江大学MP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浙江大学MP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劲
副组长:徐林
成员:钱雪亚 徐伟红 蒋庆荣 王卫星
复试小组组长:钱雪亚(兼)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0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