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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半年MPA论文评审结果处理办法
发表时间:2009-05-18

2009年上半年MPA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已经输入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管理系统,请大家上网查阅评审意见及结果,并参照《MPA学位论文外审意见处理办法》(见附件),凡可以直接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要根据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论文修改后申请答辩表》,于522日前将此表与论文(一式六份)交到本中心。不能参加本次答辩或需要重新送审论文的同学另行通知。




浙江大学
MPA教育中心

200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