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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5月30日MPA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05-26
2009年上半年的学位论文答辩于5月30日上午8点30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午7:45——8:15到MPA中心226室报到,交2张彩色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背面写上姓名和学号),填写申请学位信息表。
3、8:30分到指定的答辩地点报到。听取答辩委员会关于答辩规则的说明,并领取答辩顺序号。不在答辩地点等候答辩的学生,须向答辩委员会主席请假,并保证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答辩。
4、带上身份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上录入个人信息时要用。
4、带上身份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上录入个人信息时要用。
5、答辩学生分组名单详见附件。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09.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