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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缴纳通知
发表时间:2010-05-19

学费通过:银行的对公业务交(汇)款。请写明:MPA学费(东部或西部)及本人姓名。
户 名:浙江大学
帐 号:1202024609908808891
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浙大分理处(可携带现金在杭州市区的工行缴存)

参加2010年6月答辩的学生请将剩余部分学费在5月底以前交清,并携缴款凭证到MPA中心开具发票。未按时交纳的,不能参加答辩,责任自负。
联系人:张老师8795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