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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部学生进行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5-24

2010年上半年东部学生的论文答辩定于6月5日全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论文提交
1、进入《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论文评阅意见,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3、5月28日前将论文纸质版一式六份(封面用120克白色铜版纸装订)交到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并交《MPA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后申请答辩表》。
4、需要重新送审论文的同学(另行电话通知)需视送审结果才能确定是否参加本次答辩。
二、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6月5日上午8:30开始
2、答辩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外经贸楼
3、上午8:00——8:30到外经贸楼226室报到,报到时须交本人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学位证书上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学号。已预订学位服的同学须交70元。也可在答辩间歇来交照片和钱。
4、答辩期间到MPA教育中心将答辩准备信息输入《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
5、答辩程序:
(1)由答辩学生介绍论文(论文的主要内容、观点和创新之处)。
(2)答辩组老师提出相关问题,学生做好记录。
(3)学生经一定时间的准备后,回答老师所提的问题。
三、答辩后工作
1、论文答辩后,根据答辩组老师所提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于6月15日前将论文定稿本一式五份(存档用)交到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论文内的独创性声明须签好作者及导师的姓名,中文签名页在签上作者及导师的姓名后,还须写上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论文评阅人”1、2、3栏写上隐名评阅。同时要交《MPA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修改记录表》(该表在MPA网上下载,须导师和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完意见),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