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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硕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1-10

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同学,学位证书已可领取。因有关领导没有时间,故不举行学位授予仪式,如本人有意愿,可参加2011年夏天由学校统一举行的学位授予仪式(须在201161——10日告知MPA中心,以便增列名单)。

领取证书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1、时间:2011113——17日(双休日期间可在15日下午领取)

2、地点:玉泉校区外经贸楼226

3、一般要求本人亲自来领,不邮寄。若本人确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尚有部分同学未发送学位论文定稿本的电子版,请抓紧时间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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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