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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论文及提交答辩论文定稿本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5-07
2014年上半年MPA送审论文评阅结果已揭晓,目前正在录入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请各位同学近日上网查阅评阅意见,在“论文修改和定稿”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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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大学MPA学位论文外审意见处理办法》,对论文的处理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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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评阅专家“不同意答辩”或要求论文“重新送专家评阅”的,视为送审通过,可以直接参加论文答辩。但要根据评阅专家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于5月15日前将答辩论文(署名)一式六份交至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304-3室(正大门进去左边第一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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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要“重新送专家评阅”的,由MPA教育中心电话通知,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再送审,视送审结果决定是否可以参加本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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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送审未通过的,由MPA教育中心电话通知,需要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重新参加下一轮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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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论文答辩定于5月24日(星期六)举行,请大家做好准备,有关答辩的具体安排及事项再另行通知。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来电询问:56662027-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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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