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研〔2006〕11 号
浙江大学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激励创新,促进学院形成自身的思想政治工作(以下简称思政工作)特色,加强和改善我校研究生思政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研究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研究生党团工作,研究生德育队伍建设,研究生基层组织建设,研究生奖惩工作,研究生会和博士生会工作,研究生社团工作,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研究生学籍管理,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管理,研究生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工作,研究生思政工作研究。
二、考核记分
考核采用量化的考核方法,分为主观评价、记实考评、奖励加分三个部分。其中主观考评基准分为40分,记实考评基准分为60分,奖励加分最高分为20分(详见表1)。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考核以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从每年的1月1日始至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
2.主观评价由专门的考评小组负责实施。考评小组由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研工部、保卫部、宿管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各校区党工委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书记或副书记组成。考评小组根据各学院的年度工作情况分别打分,去掉二个最高分和二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3.记实考评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下简称研工部)负责实施。分管副书记无故不参加工作例会或者学校临时组织的重要会议每次扣2分,请假扣1分,迟到或者早退扣0.5分;要求学院组织研究生参加的全校性的重要活动,如果组织不到位每次酌情扣1-5分;日常工作中该上报的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每次扣5分;因工作不细致导致上报材料不准确每次扣3-5分;老生注册率、“三助”设岗率、学籍异动率如果不达标,每项扣3-5分;学院发生突发性事件,未能及时掌握信息,或者虽掌握信息但不及时上报,或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和解决,每次扣20分。在记实考评项目中,日常工作扣满40分即止,因突发性事件引起的扣分最多可以扣满60分。
表1 学院研究生思政工作考核量化分值表
考核项目 | 基准分(分) | |||
主 观 评 价 | 思政工作领导重视、人员到位、制度完善、执行有力 | 8 | 40 | |
党团建设卓有成效 | 4 | |||
德育导师人员配备合理、工作投入 | 4 | |||
研究生整体精神面貌良好、思想稳定 | 4 | |||
研究生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考风 | 4 | |||
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制度健全、活动有序 | 4 | |||
评奖评优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 4 | |||
学籍管理规范、严格、细致,完成及时、准确 | 4 | |||
困难补助、助学贷款、“三助”工作公平、细致、人性化 | 4 | |||
记 实 考 评 | 日 常 工 作 | 书记工作例会及学校临时组织的重要会议 | 40 | 60 |
重要活动的组织 | ||||
工作的及时性 | ||||
工作的准确性 | ||||
老生按时注册率 | ||||
学籍异动率(超期率、退学率) | ||||
“三助”设岗率 | ||||
突发性事件 | 学院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信息掌握、报送情况和干预处置情况 | 20 | ||
奖 励 加 分 | 学院工作有创新,且成效明显 | 每项5-10 | ||
学院活动有特色,且成效明显 | 每项2-5 | |||
指导研究生社团开展工作成效明显 | 2-5 | |||
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用 | 每项1-5 | |||
工作计划与总结及时上报,内容翔实 | 1-3分 | |||
专题教育活动的计划与总结及时上报,内容翔实 | 每项1-2分 | |||
学院动态信息被研工网采用 | 每条0.5 | |||
学院设立院级奖助学金 | 每项5分 | |||
积极开展思政工作研究,成果丰硕 | 每项1-3分 | |||
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 | 1-3分 |
4.为了鼓励学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设置奖励加分。奖励加分由研工部负责实施。学院工作有创新,且成效明显,每项加5-10分;学院活动有特色,且成效明显,每项加2-5分;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每条加1-5分;指导研会、博会和社团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加2-5分;学年工作计划与总结及时上报,内容翔实,加1-3分;专题教育活动的计划与总结及时上报,内容翔实,每项加1-2分;学院动态信息被研工网采用,每条加0.5分。学院设立院级奖助学金,每新设一个项目或者增加经费,加1-3分,最多不超过10分;积极开展研究生思政工作研究,以第一作者在二级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加1分,一级刊物上发表一篇加2分,权威刊物上发表一篇加3分;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成效明显,加1-3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学院也可以申请提出其他加分项目。奖励加分需提供书面材料。
三、考核程序
1.每年年底召开年度研究生思政工作总结汇报会,会上由各学院上交年度
工作总结并汇报学院年度工作,思政工作考评小组根据各学院总结汇报情况对学院思政工作进行评价。
2.研工部在汇总各科室一年中对各学院工作的记实考评和奖励加分情况的
基础上,召开部务会议,讨论并决定各学院记实考评和奖励加分部分的得分,与主观评价部分的得分加总后确定各学院年度研究生思政工作的最后得分,并排序。
3.依据考核办法对工作先进的学院予以表彰。
四、激励措施
对得分前6位的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 附则
本办法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