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浙江大学和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3-01浏览次数:0

2007年浙江大学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
.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生要求在学术刊物(由校学位办公室公布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2篇论文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
.博士生在规定学习期间,至少获得过1次以上优秀奖学金和1项荣誉称号,已作为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重点跟踪对象的可以参评;硕士生要求至少已获得优秀奖学金或荣誉称号中的1种,评选省优的要求至少获得2种。
5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

6、延期毕业者、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和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不得参评。

二、名额分配

1、按照文件规定,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决定,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2、具体名额校优秀9人,省优2名.

二、评选步骤

1、校优秀毕业生的申报今年采用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请登陆管理信息系统(grs.zju.edu.cn)奖学金模块,网上申报后,请于2007年3月10日之前将打印表格以及相关书面材料交学院负责评奖的李金林老师(学院220办公室)。

2、省优毕业生在校优基础上产生,确定为省优的学生请填写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二,表格需正反面打印),同时在网上申报校优申报表备注栏里注明:“报省优秀毕业生”。

3、学院完成省优推荐工作后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和数据库表格。

4、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省优秀毕业生名册,省优秀毕业生数据库名单,将在314前交到研工部何老师处。

请各研究所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如评选过程出现问题请联系李金林老师。
联系电话:87953917

联系邮箱:zju_ljl@zju.edu.cn
相关表格:请留意研工部相关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