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处关于补报2007年下半年国际(双边)学术会议计划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3-02浏览次数:3

各有关老师:

接学校外事处通知: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从2007年起国际(双边)学术会议须由学校上报教育部审批(学校已经审批的除外)。外事处已上网公布了新的有关举办国际(双边)学术会议的规定、程序和申报表等,请有关老师上网认真查阅,按规定和程序办理会议的申报。

至今还没有申报的、拟于2007年下半年举办的国际(双边)学术会议或准备向国(境)外申办的国际会议(会议时间为明后年或更迟),请于312日前将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件)发电子文本到学院科研外事办公室ggky@zju.edu.cn 。学院汇总后将及时上报学校外事处,由外事处上报教育部。逾期不报计划的会议,教育部将不予审批会议的申报。

 

附件: 国际会议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