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公共管理学院秋季博士生复试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5-09浏览次数:0

1.博士生复试前请考生先到学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研招办签名盖章后即表示考生已经具备报考资格。 

 

2.学院复试时还需要要求考生提供:两份专家推荐书、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发表论文、获得奖励等评价考生水平的材料。同时要求考生参加学校医院的体检。

 

3.考生可以改变录取类别。

 

4.少数民族计划的签订专用的协议,请考生直接向考生所在省区教育厅民教处领取并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