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会举办《新劳动合同法》讲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0-10浏览次数:0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院工会于20071010日下午在105报告厅举办了《新劳动合同法》讲座,姚先国教授为大家重点讲授《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在讲座中,姚先国教授就2008年元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进行了全面阐述,特别是《劳动合同法》中对集体合同作了专门规范,明确了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强调了集体合同的效力及其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赋予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监督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等职能和权利。教授就新法中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也给予了重点解释,使与会者能够充分理解其中的含义。

此次讲座历时三个小时,精彩的讲解不时被大家的掌声打断。大家积极讨论,认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教职员工更好的履行合法权益奠定了法律基础,使大家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了认识,对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职责的发挥起到推动和保障作用。大家表示要运用法律指导今后的具体工作实践,以教师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