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届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08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暨毕业照拍摄工作定于11月下旬进行。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
1.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毕业生信息校对的主要内容“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生源所在地、政治面貌、民族”。学生本人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毕业信息——个人信息”栏中,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正确后打印并签名,连同更改信息的原件复印件一起上交各班班长,班长收齐后于
2、对于学生本人修改签字确认的信息内容,将上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因信息有误等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本人承担。
3、出生年月栏内容与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年月’必须一致。姓名以学校当年录取资料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修改,必须附‘浙江大学招生录取报批表’及招生办(浙大或高考报名地)、保卫部、派出所等部门的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必须是原件或盖有相关部门的红章。
4、正确的身份证号码位数必须是15或18位。港、澳学生及留学生‘身份证号’以‘10335+学号’的形式表示,如‘103353001861001’。
5、“政治面貌”栏信息根据实际情况以“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内容修改。
6、退学后重新考入的学生在学号栏下方写明重新考入的年份。
6、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每人次15元。班长收齐后于
二、毕业照拍摄
1、根据新华社有关规定,为保证图象信息采集的质量,不再受理照片扫描事宜,学生一律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拍摄。
2、学生拍照时应注意保持着装和容貌整洁,并避免穿着黄色系列上装。
3.毕业照拍摄的时间、地点
紫金港校区:
西溪校区:
玉泉校区:
拍摄顺序:按照班级和学号序号排队拍摄
请相互转告,务必按时参加拍摄!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