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06级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7-12-04浏览次数:0

一、主修专业确认的基本原则 遵循本人意愿与组织调配相结合,体现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基本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组成 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书记、各系系主任或教学系主任、本科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三、主修专业确认的时间 2007-2008学年冬学期12月4日开始,12月16日前完成,学生网上申请截止时间12月7日。

 

四、各专业可接收学生的最大容量及专业开课的最低人数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最大容量

开课最低人数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30

10

国际事务管理

30

10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30

10

城市与房地产管理

30

10

劳动与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30

10

风险管理

30

10

信息资源管理

 

30

10

政治学与行政学

 

40

10

 

五、接受专业确认学生的基本条件

(一)公共管理类学生

1、具有在校学籍。

2、无违法行为。

(二)非公共管理类学生

1、具有在校学籍。

2、无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专业要求。

4、在大一期间已获学分在45分以上。

5、申请进入行政管理、国际事务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城市与房地产管理、社会保障、风险管理等专业方向的学生要求已获得微积分Ⅰ、微积分Ⅱ、线性代数、微观经济学(甲)、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课程。

申请进入信息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要求有高等数学的基础。

申请进入政治学专业的学生要求已修读政治学课程。

 

六、选拔与确认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一)程序

1、学生提交主修专业确认申请表。

2、学院工作小组进行学生基本条件的审核,并进行汇总统计。

3、组织对相关学生的面试考核。

4、确定学生专业方向和确认主修专业,网上公示。

5、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

(二)方法

1、除信息资源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两个专业外,本学院的其他三个专业各设置了两个专业方向,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的同时需提交书面申请给学院本科生管理办公室说明其专业方向或在网上申请时备注栏中说明。

2、每个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方向。

3、大类内学生主要以学生志愿为主。当大类内学生的第一志愿比较集中,超出专业方向最大容量时,根据学生的成绩排名来调配,同时该专业方向不再接收非公共管理类学生。

4、非大类内学生在符合预修课程的基础上,在容量允许条件下,进行面试考核。

5、全校所有专业确定工作完成后,若少数学生仍未确定专业的,由学院代为确认一个专业,作为学生的主修注册专业。

 

七、其他说明

本《办法》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学院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并报浙江大学教务处。

 

 

 

                       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