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意见”,现将该项目申请材料提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根据“浙江大学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表”,请各位申请人于2月19人将申请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科。
2月 20-26 日为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和初选的时间;请各学院于
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浙江大学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和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符合要求的邀请函复印件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并签字确认的研修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国外指导教师学术水平评价表;
4、本科成绩单、研究生成绩单(学院研究生科出具),本科成绩应有GPA排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只需本科成绩单和GPA排名)(本科成绩GPA排名如无可不附);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在读期间获得级别最高的即可,一般不超过3个)复印件;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8、学费/费用证明: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联合培养博士生是否收取注册费。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则应标明具体额度。
(若申请联合培
三、提交说明
请上网填写“浙江大学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网上提交后打印。导师的推荐意见在导师填写并签名后,再输入到网上的申请表中。
若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公派出国办公室(咨询电话:89751136;办公地点:玉泉校区教11-214室)。
研究生培养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