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科、社科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再次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2-19浏览次数:5

为了能更好地提高我院教师2008年度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现把与申报工作密切相关的一些事项再次提醒有老师,请务必给予重视。

一、请申报2008年度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在222日前将申报项目名称等最基本的信息(具体请填写附件中的简表),发电子邮件到学院科研外事办(邮件地址:ggky@zju.edu.cn )。

二、申报时间安排

1、国家自科基金

224前,申报老师将材料交学院科研外事办初审;重点项目、人才类项目申请书需上报校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审查。

229前,各研究所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

33前,项目申请人将定稿后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及申请书电子版文件交学院科研外事办汇总。

38前,学院将申报材料及申请项目汇总数据库(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汇总数据)及清单统一上报校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学校逾期不再受理。

2、国家社科基金

229前,各研究所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

34前,申报老师将材料交学院科研外事办初审;

357日,人文社科处到各学院进行复核;

310前,学院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电子版以及《学院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交人文社科处。

三、几点注意事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规定中请注意 

1高级职称者累计限3项,除总数限制外,面上项目限2项(青年科学基金和地区科学基金等计入面上项目限项检索范围),重点项目限1项。详细表述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者(包括项目组主要成员)申请和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的项数以及其他按照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管理的专项项目的项数累计限为3项〔在研项目执行期限12个月以下(含12个月)及特殊说明的除外〕。在参加限项检索的项目类别中,除总数限制外,面上项目限为2项(青年科学基金和地区科学基金等计入面上项目限项检索范围),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重点、重大项目和十五期间启动的重大研究计划中重点项目合计限为1项。

2)管理科学部规定:尚在承担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含2008年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的主持人,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不受理、不资助其项目申请。

3)凡在2008年以主持人身份申请了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又以主持人身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的申请者,在报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时,务必附上相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与2008年度自然科学基金纸质申请书装订在一起)。

2 2008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和活页与2007年格式上有变化,请老师按2008年度的表格填写。

 

附件:2008年度国家自科、社科基金申报情况统计表

 

联系电话:87953825

 

 

   公管学院科研外事办

                                                                                            200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