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2008年夏季(六月份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工作的时间表及相关要求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1、研究生完成全部规定的培养环节:课程学分、读书报告、资格认定(博士生)、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生),并完成学位论文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基本一致;
3、发表论文符合学校规定;
4、学位论文符合规定格式。
二、网上申请阶段
1、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在“我的科研成果(学位)”中,准确录入申请学位所需的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全部信息,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
2、在“我的学位申请”中,点击“信息录入”和“论文答辩相关信息录入”:录入“学位论文题目”、“学位论文主要创新成果”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是后续打印“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申请表” 等所必需的,须按规定的要求录入才能打印出相应的表格),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
3、点击“学位信息上报相关信息录入”,录入所要求的全部信息,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注意:这部分信息是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学位授予报盘信息的一部分,如录入不准确,可能会对以后你的学位证书国家认证等造成不良影响。)
4、“文书打印”中,打印《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和《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表》等表格。
三、书面申请阶段
1、将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原件、录用证明及1份相应的复印件)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审核;博士生将《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1份、《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意见书》6份、《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2份、授权声明1份等表格与博士学位论文7本(其中6本隐名,非隐名1本导师在封面上签字)一起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申请评阅;硕士生将《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意见书》3份、《浙江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授权声明1份等表格与硕士学位论文4本(其中3本隐名,非隐名1本导师在封面上签字)一起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申请评阅。
2、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对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即进入论文评阅阶段;论文评阅书由评阅人直接寄回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全部评阅书返回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将评阅结果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
3、评阅通过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若评阅专家有修改意见(小修改),应尊重专家意见修改后方可答辩。
4、答辩通过后,根据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提出的意见和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浙江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经导师同意后,定稿打印。
5、将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博士6本、硕士5本送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
四、答辩环节时间提示:
1、网上申请时间:
2、资格审查、论文格式审查时间:
3、书面申请、学院确认时间:
4、学位论文评阅时间:
5、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6、论文答辩通过后修改时间:
7、论文定稿本交学院时间:
8、答辩材料归档时间: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将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申请书、答辩申请报告、答辩记录和表决票等材料送学院研究生管理办,研究生管理办负责整理交档案馆归档。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