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规定,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入学15个月后,在学位论文开题前,均应参加资格认定;
一、
1、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博士课程,跨专业攻读生需修完硕士阶段指定核心课程;
2、完成学位论文预开题;
3、完成文献综述与研究报告。
二、文献综述和研究报告的要求:
1、文献综述:要求认真阅读专业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前沿文献并写出书面报告,字数在二万字以上;
2、开题报告:要求在深入研究本研究方向的前沿问题基础上提交完整的开题报告,字数在一万字以上。以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博士生本人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是其博士导师)发表于校定一级刊物的学术论文,可视同开题报告;要求论文的内容与本人的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一致,论文的署名单位为浙江大学,论文的字数在5000字以上。
三、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研究生教育科提供:《公共管理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1份、《公共管理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评议表》一式5份及电子版、学位论文预开题提纲一式5份及电子版、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一式6份及电子版(装订在一起);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
四、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1、4月份接受博士资格认定申请递交材料时间为
2、
3、通过资格认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3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资格认定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