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专家参与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始着手组建新一届地方立法专家库。
要求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是:(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自愿服务地方立法工作,能够安排必要的时间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工作责任心强;(3)在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语言文字学等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研人员,或者实践经验丰富并在其工作领域具有较高声望的实际工作者。
请有意向的教师,在6月25日前填写附件《浙江省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推荐(自荐)表》报学院院办,或直接向省人大法工委自荐。联系人:谭晓莉;电话(传真):87056301。
公共管理学院院办
200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