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
2、已经完成进修班全部课程,且课程符合所申硕士学位的培养方案要求;
3、已经通过全国统一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进修班课程和全国统考合格成绩在4年有效期内。
申请人需提供给学院的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
2006年以后考试的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合格成绩单(带照片);
5、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截止时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