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06-2008级同学:
近来,经常有同学咨询有关培养方案中自然科学类选修课程方面的事宜,经再次与教务处确认,现向同学们作如下明确说明,望同学们务必注在选课时加以注意。
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中规定自然科学类学分要求是16分,其中必修课程6门13学分,选修课程3学分。在必修课程中有:微积分Ⅰ、Ⅱ,概率论,数理统计,线性代数,常微分方程等。而高等数学是比微积分低等级的课程,因此不能作为选修课程学分。
现给予明确,如有学生不按要求修读课程学分,自认为可将高等数学作为自然科学类的选修课程,而导致不能通过毕业资格认定,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本科生管理办公室
200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