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以“成为国际知名的一流的精英人才培养基地、公共管理研究基地、公共政策咨询机构”为学院发展目标,要建设成为我国培育高级公共管理人才的摇篮。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坚持厚基础、宽口径与核心技能训练相结合;第一课堂、第二课堂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以学科建设带动师资队伍建设,以科学研究促进教学工作;加强质量监控,健全保障体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公共精神的未来治国之才”办学指导思想。采用新的教育哲学,进行创新型的教学,充分发挥浙江大学学科齐全和公共管理学科专业齐全优势,实施人格教育与知识技能教育并重的教育理念和能力开发与就业保障并重的培养体系。学院的办学水平与质量在近几年得到了快速提高。
为做好2008级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现制定本院的主修专业确认办法。
一、主修专业确认的基本原则
遵循本人意愿与组织调配相结合,体现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基本原则。遵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组成
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书记、各系系主任或教学系主任、本科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三、各专业可接收学生的容量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人数 |
行政管理 | 行政管理 | 20 |
国际事务管理 | 20 |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25 |
城市与房地产管理 | 20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社会保障 | 20 |
风险管理 | 20 | |
信息资源管理 | 含信息资源综合管理、电子政务两个方向 | 10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10 |
四、选拔与确认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本学院各专业不设置预修课程要求,在需要时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考核选拔。主修专业工作分两轮进行:
1. 第一轮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在第二学年秋学期(10月中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学生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jwbinfosys.zju.edu.cn)的“主修专业确认”栏中递交申请。并将申请表打印后(注明专业方向)和相关材料交本科生管理办公室(紫金港校区西2-307)。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
(3)学院对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予以在学院网上公示(www.cpa.cju.edu.cn),并将名单报送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
(4)本科生院对名单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学生进行相应学籍处理。
2. 第二轮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在第一轮完成后根据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通知进行。
3. 学生主修专业(方向)确认后,由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进行学籍处理。
4. 学生主修专业(方向)确认后,原则上不再调整。特殊情况,由学生提出申请后,经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审批。
五、其他
本《办法》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学院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并报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
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