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09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9-04-10浏览次数:0

公共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校团委将开展2009年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

1.各支部认真填写《浙江大学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备案表》(见附件)并附争创实施方案(不少于1000字)等材料一式两份415日前交至学院团委紫金港办公室(丹阳连廊202),电子稿发送至cpatw@zju.edu.cn

2.院级团委在审核确定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基础上,结合各争创单位的争创表现,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各团支部应于200953日之前将《浙江大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和争创实施方案(不少于2000字)等附加材料一式两份交至丹阳连廊202电子稿发送至cpatw@zju.edu.cn

3.校团委对院级团委推荐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名单,并进行授牌

 

 

 浙江大学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备案表


temp_09041014384397.doc

 

浙江大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申请表


temp_09041014381715.doc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