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本科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9-04-29浏览次数:0

  为顺利做好2009届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工作,结合当前学生的咨询,现就毕业班学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互转告。

  1. 毕业论文。根据公共管理学院有关毕业论文的规定,本科毕业论文须经论文匿名评审后才能参加答辩。因此,要求同学们在5月10日前将毕业论文经导师通过后定稿,在5月15日前将论文定稿本一式三份(隐去学生和导师姓名等信息)交到本科生管理办公室(紫金港校区西2-307或玉泉校区外经贸楼203-3)。经匿名评审通过后,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正式定稿,可参加答辩。如评审没有通知,须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重新进行匿名评审,通过后方能参加答辩。如毕业论文中有抄袭或造假等行为的,毕业论文直接作零分处理。
  2. 毕业论文答辩。各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在6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系确定后报本科生管理办公室。在毕业论文答辩过程中,做好答辩记录,学生应认真做好准备。
  3. 毕业与学位证书。按学校本科生院的安排进行。大致在6月29日左右发放毕业与学位证书。如有学生夏学期课程的成绩尚未出来,等成绩出来后在7月10日前单独发放毕业与学位证书。
  4. 毕业论文费用。在论文答辩通知后,通过教务系统上传毕业论文的所有材料,向本科生管理办公室(玉泉校区外经贸楼203-3)提交毕业论文的书面材料(要求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论文以及任务书的导师意见、评语、答辩小组意见与成绩、答辩记录等材料齐全)。以班级为单位报销毕业论文的相关费用(打印、复印费、差旅费、文具、资料等费用),标准为300元/人。
  5. 毕业离校。学校采用电子离校单。本科生管理办公室的手续从简,其他所有部门的离校手续办完后,本科生管理办公室的手续会自动完成。通过全部的离校手续后,学生打印电子离校单并签字。凭离校单领取毕业证书。
  6. 如有学生没达到毕业条件。在15学分以下的,可以先结业,在下半年通过结业换证补考的方式取得毕业证书(附合条件的也可取得学位证书)。高于15学分的,如果要取得毕业证书的话,就只能延长学制了。延长学制需在6月1日前通过教务网进行申请,打印出来后到学院和本科生院进行审批。
  7. 毕业补考。毕业补考的条件是以前选过课但没有合格的课程,缺考的课程不能申请毕业补考。有毕业补考的同学务必认真复习,通过考试。
  8. 毕业生图像信息。到目前我院还有部分同学没有进行图像信息核对,请这些同学务必在5月1日前做好这项工作,否则会影响你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合法性。
  9. 课程替代。为了不影响同学们的毕业,请同学们自己到网上进行毕业资格自审。需要进行课程替代的,请在5月20日前将你的学号、姓名、替代课程和被替代课程(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等信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ggbk@zju.edu.cn
  10. 如有关教学方面的问题请与本科办联系,就业方面的问题请与学院团委胡老师或卓老师联系。

   其他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本网页发布。

 

            本科生管理办公室

             200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