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定稿、提交及学位申请材料
归档工作的通知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工作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修改定稿工作: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必须根据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专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细致修改,并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或“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审核表”。学位论文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后方为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
(二)、研究生修改学位论文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研究生修改学位论文应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仔细核查学位论文的撰写与文献引用是否符合规范。
2、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应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的要求,检查和修改格式规范。如学位论文题名页的学位论文评阅人(如系隐名评阅,请在评阅人姓名栏填写“隐名评阅”)、答辩委员会成员应该填写完整,同时签署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完善学位论文的致谢及学位论文成果发表情况等等。
二、学位论文定稿版提交
(一)研究生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
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后,应按时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提交时间为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到申领学位证书之前。研究生上传最终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后,应立即联系指导教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如不按时上传和审核通过最终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研究生将无法办理离校手续。
(二)定稿学位论文纸质本提交
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后,应及时将学位论文定稿版纸质本与经导师签字同意的“浙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与浙江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核表一道直接递交校档案馆保存,不得将涉密学位论文提交到研究生教育科或其他单位。
凡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及与企业等相关单位签订有保密协议或学位论文中成果要申请专利但尚未申报的,可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提交申请表》(一式3份),1份存学院研究生教育科,1份交校图书馆,1份存校学位办公室,办理暂缓提交手续后,学位论文纸质本可暂缓提交,但暂缓提交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三、做好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归档工作
研究生学位申请过程中形成的从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全部材料是记录和证明研究生申请和获取相应学位的重要档案材料,必须做好细致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研究生学位申请档案材料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归存校档案馆的业务档案材料,另一类是归入研究生个人档案的个人档案材料。具体分列如下:
(一)、业务档案(博士生、硕士生,含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研究生)
1.学位论文
2.学位申请书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4.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记录表及其记录
5.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6.学科学位委员会表决票
7.学部学位委员会表决票
8.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二)、个人档案
1.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
(1).学位申请书1份
(2).学位授予证明(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2.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个人档案
(1).学位申请书
(2).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复印件
(3).学位授予证明(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个人档案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2).学位申请书
(3).学位授予证明(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六月八日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
学院(系)
博士生姓名 | 入学时间 | 论文答辩时间 | |||||
导师姓名 | 学科/专业 | ||||||
博士学位论文题目 | |||||||
博士学位论文需修改的问题及修改情况 | 原论文存在的问题及需修改情况: | ||||||
所作的修改情况: 论文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 |||||||
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的审定意见(含是否同意定稿):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不够填写可加页。2.本表与定稿的博士学位论文一起交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备案。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
学院(系)
硕士生姓名 | 入学时间 | 论文答辩时间 | |||||
导师姓名 | 学科/专业 | ||||||
硕士学位论文题目 | |||||||
硕士学位论文需修改的问题及修改情况 | 原论文存在的问题及需修改情况: | ||||||
所作的修改情况: 论文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 |||||||
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的审定意见(含是否同意定稿):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不够填写可加页。2.本表与定稿的硕士学位论文一起交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备案。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送交收藏单位申请表
研究生姓 名 | 研究生类 别 | 博士( ) 硕士( ) | 所在学科专业 | |||||
学位论文题目 | ||||||||
原应送交时间 | 申请缓交期限 | |||||||
申请学位论文暂缓送交理由: 研究生签名: 年 月 日 | ||||||||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
分管学院院长审批意见: 分管学院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
注:1.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科研保密合同(协议)复印件附后。
2.本表一式3份,1份存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1份存图书馆,1份存校学位办公室。
学 位 证 明
(本证明仅用于归入个人档案)
, , 年 月 日生,该生于 年 月入我校 学院
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完成了硕士/博士学位培养计划,成绩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授予 硕士/博士学位。
学位证书编号:
此证
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
年 月 日
学 位 证 明
(本证明仅用于归入个人档案)
, , 年 月 日生,该生于 年 月入我校 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完成了 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成绩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 硕士学位。
学位证书编号:
此证
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
年 月 日
(本证明格式适用在职攻读专业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