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12年免试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3浏览次数: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公共管理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吴次芳

副组长:包松

  员:郭夏娟  曹宇 何文炯  郭继强  傅荣校  孔寒冰 张国清 郎友兴   赖金良 班茂盛 胡昱东 杨慧蓉 邵明

二、复试原则及基本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院统一领导,专业自主招生原则。由各学科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本专业的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方案、复试结果负责;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3. 复试基本要求:所有经初审同意参加复试者(必须有科学学位推免资格),填写网上下载的浙江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二),并须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加盖教务处公章,于复试时提交给我院各相关学科。

4.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各学科控制在11.3左右确定复试名单(各学科可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各专业复试要求和安排:

1.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已上网公示并电话通知)后,必须凭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二)参加复试。

2..各专业复试时,必须认真审查每一位考生的申请材料(表1和表2)、身份证等。

3.各专业根据情况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为人正直、处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担任。

4.各专业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指导,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5. 要求每一考生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按照统一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进行复试。

四、注意事项:

1、各学科必须在收到考生的浙江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二)后,才能发推荐免试硕士生拟接收函。

2、各学科推免名额见学院研究生教育网上的2012年硕士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