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同学:
按照研工部的通知和统一安排,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有经济困难生确认工作。上学年已经认定的经济困难生,需将个人情况填写附件1中《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cpatw@zju.edu.cn进行确认。电子邮件标题以及汇总表均命名为“班级+姓名+经济困难生确认”。纸质申请表交至玉泉校区外经贸楼220办公室。不进行确认的原有经济困难生,则视为放弃经济困难生认定,予以调整。
二、新增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申请新增加的经济困难生(主要是2012级新生),则需填写附件1中《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家庭所在地的家庭困难情况证明,纸质表和困难情况证明交至玉泉校区外经贸楼220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cpatw@zju.edu.cn。电子邮件标题以及申请表均命名为“班级+姓名+经济困难生申请”。
三、时间要求。上述材料请于10月19日22:00前上交。
附件1: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temp_12091511223938.doc
如有问题,请联系 卓老师 87953917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