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浙江大学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25浏览次数:1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精神,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浙江大学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统筹分配,我院今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博士5名,硕士6名,学生类别以参评时学生身份为准。

四、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学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系)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五、申报要求

1、截止时间:20121226日下午5点,逾期申报无效,请及时申报。

2、申报材料:《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正反面打印;附件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或《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三)。

3、申报方式: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到学院团委玉泉办公室(外经贸楼220)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zhuohengkui@zju.edu.cn要求邮件主题专业+姓名+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文件名称为“专业+姓名+表格名称”。

4、其他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信息应如实填写,并经所在党支部书记和导师签字后上交纸质版材料,党支部书记及导师应当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实填写意见。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并将情况记入该生学籍档案

六、几点说明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本次所评为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新生、在职研究生和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
    3、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系)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国家奖学金可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等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按就高原则发放。
    5、学校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正反面打印)

附件3: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2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