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虑到部分博士生老生的学制问题,现定于3月份增加一次博士生资格认定送审。请2010年9月之前入学的博士生尽快申请中期考核,从5月份开始将按照《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2012年12月)》进行资格认定送审工作。
一、申请博士生资格认定的博士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博士课程,跨专业攻读生需修完硕士阶段指定核心课程;
2、完成学位论文预开题;
3、完成文献综述与研究报告。
二、文献综述和研究报告的要求:
1、文献综述:要求认真阅读论文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前沿文献并写出书面报告,字数在二万字以上;
2、开题报告:要求在深入研究本研究方向的前沿问题基础上提交完整的研究报告,字数在一万字以上。
三、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研究生教育科提供:《公共管理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1份、《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与研究报告评阅书》3份、学位论文预开题提纲1份、文献综述和研究报告各4份,(分别装订,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
四、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1、资格认定申请递交材料时间:
2、通过资格认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3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
请仔细阅读以下文件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2012年12月)》
http://intranet.cpa.zju.edu.cn/show.aspx?id=8434&cid=160
博士生资格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