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关于中期考核及优秀岗位助学金评选事宜的通知(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28浏览次数:6

各位博士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大研究[2012]22号)、《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3]122号)的文件要求,公管学院现开展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12013年度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如下:

     一、中期考核工作

    1、中期考核对象

 2012级普博生、2012硕博连读生、2011级直博生

②已超过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延期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

③2012年没有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考核名单详见附件2

    2、学科考核组构成及其负责人

    公管学院所属各学科共分为4个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及考核小组成员详见附件3

    3、考核程序

考核学生填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4导师签字并汇总所指导学生的中期考核表,由学科组织考核,各学科具体考核时间由学科确定,学科组秘书负责将考核表及考核结果于118日前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否则无法发放岗位助学金。

4、考核结果及岗助金标准

考核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岗位助学金学校部分中期考核前每生每月1200元,中期考核合格后学校部分每生每月2000元未通过中期考核仍保留博士生资格的按照考核前标准发放。

    5、信息录入

    参加考核的博士生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录入。

二、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选工作

1评选对象及标准

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申请2013年度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的博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正常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除外。

截至2013年11月20日,已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

    品德端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具体的评选方法与标准由各学科组自行确定。在认定科研成果时,必须要以浙江大学署名为原则。

    原则上,休学学生不参与评选,公派学生可参与评选;优秀岗助金与其它奖学金可兼得。

 2、评选程序安排

     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公管学院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0月30日前《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交给博士生所在学科的学科组秘书。(学科组秘书联系方式如下:苏振华,szh100@126.com; 吴金群:wujinqun@sina.com; 曹宇:caoyu@zju.edu.cn;张海峰:haif_zju@163.com

    学科组按照相应的评选标准与方法对收到的申请进行评选11月8日前将本学科组的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汇总各学科组推荐的优秀岗位助学金获得者名单,由学院中期考核委员会审定优秀岗位助学金获得者的最终名单。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1月12日前公示最终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报研究生院。

    (若有问题请咨询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朱建芳;电话:87953821;电邮:zjhorsezhu@zju.edu.cn)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