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推动学校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我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特此举办2013年冬季阳光长跑比赛。需院系组队统一报名参加,希望公管学子踊跃参与。现将具体竞赛规程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12月21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举行。
二、参赛单位:
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组队参赛(本科生、研究生都可参加)。
三、竞赛项目:
男子:3公里、5公里、10公里。
女子:3公里、5公里、10公里。
四、竞赛办法:
1、各队可报运动员男、女共18人,领队1名,教练1名。
2、每个单项项目各单位限报3名,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
3、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最新规则。比赛提前20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作自动放弃。
4、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准备。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经校医院体检合格,身体健康者。
3、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1、个人:
(1)男、女学生组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2)比赛报名人数(队)等于或不足8人(队),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立项,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3)获前8名均颁发证书。
2、团体:
团体名次取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团体名次按运动员在比赛中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经校医院体检合格,身体健康者。
3、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八、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除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外,并在大会上通报。
3、对运动员资格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2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九、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于2013年12月11日晚24:00前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姓名+学号+手机号+参赛项目”的形式编辑短信发送给贺同学,联系方式:18868113951/764883。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2013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