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国库项目年终事项的温馨提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11浏览次数:0

各院系、各单位:
地方国库集中支付项目(“+”项目)发票报销、暂付款冲账、校内各服务单位、物资供应单位及维修工程款的结算、转账,均截止1213(星期五)2012年的地方国库项目未用完的资金,省财政厅将以予收回,请各单位尽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