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关于2014年博士生中期考核及优秀岗位助学金评选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31浏览次数:8

各位博士生,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大研究[2012]22号)《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1号)的文件要求,公管学院现开展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及2014年度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如下:

     一、中期考核工作

    1、中期考核对象

① 2013级普博生、2012级直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一年后的博士生;

②已超过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延期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

③2013年没有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

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

    2、学科考核组构成及其负责人

    公管学院所属各学科共分为4个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及考核小组成员详见附件2

    3、考核程序

申请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学生填写个人总结,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导师签字并汇总所指导学生的中期考核表,11月4日前交给学科组秘书。由所在学科组组织考核,各学科具体考核时间由学科组确定,学科组秘书负责将考核表及考核结果于11月8日前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博士生因出国、休学等各种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博士生本人填报“公管学院博士生延期申请表”(附件3)提出申请,经学科考核小组、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延期考核。

4、考核结果及岗助金标准

 

    考核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中期考核合格后岗位助学金将按规定上调;未通过中期考核仍保留博士生资格的按照考核前标准发放。

  

二、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选工作

1、评选对象及标准

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申请2014年度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的博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不包括八年制医学博士生)

截止2014年秋季,已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

    品学兼优、潜能突出具体的评选方法与标准由各学科组自行确定。在认定科研成果时,必须要以浙江大学署名为原则。

     2、评选程序安排

     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公管学院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14日前《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交给博士生所在学科的学科组秘书。(学科组秘书联系方式如下:苏振华,szh100@126.com田传浩tch@zju.edu.cn; 曹宇:caoyu@zju.edu.cn;张海峰:haif_zju@163.com

    学科组按照相应的评选标准与方法对收到的申请进行评选,

11月8日前将本学科组的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汇总各学科组推荐的优秀岗位助学金获得者名单,由学院中期考核委员会审定优秀岗位助学金获得者的最终名单。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在11月14日前公示最终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报研究生院。

 

  (若有问题请咨询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朱建芳;

电话:56662026;电邮:zjhorsezhu@zju.edu.cn)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