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5年秋季研究生报到事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9浏览次数:0

一、报到时间

2015910日。上午830—下午5:00

二、报到地点

     紫金港校区 蒙民伟楼120

三、在学院(系)报到的事务

    1.验证:

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⑵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⑶学历学位证书:来源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推免直博生还须有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以上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本校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验证符合后准予报到,未按规定缴纳培养费者不予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有提示,现场缴费的会自动同步,如果同步出错,凭学生缴费凭证,在缴费备注输入:“已经缴费”,也可通过)。

2.绿色通道:

对于因家庭困难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学费缴纳方式请(只)勾选一种,原则上学生应以助学贷款进行学费代偿。)

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要求学生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原件告知学生留存,办理助学贷款须用原件);

3.学生需提供材料清单: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注:本校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4)《新生报到单》一份;

5)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5张;

6)《户口迁移证》(自愿原则,在职生不需要);

7)《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或者计生声明卡(在职生不需要);

8)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表、团委办理团员组织关系(在职生不需要);

9)申请“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相关材料。

四、延期报到办法

910日以后有特殊原因需延期报到者,可以用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向所在院系研究生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910日起延期报到且未经扣款成功的学生,可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缴纳培养费,住宿费则到各校区宿管办缴纳。办妥缴费者到院系办理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