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7浏览次数:0

各本科生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我校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2015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学院团委启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创要求:

各本科生团支部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开展争创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网络新媒体在学生中的引导作用,本次争创工作要求结合新媒体平台开展,具体要求见《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二、推荐名额:

学院团委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三个优秀本科生团支部作为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并在此三个之中择优推荐一个本科生团支部参加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

三、具体要求:

各团支部请于10月29日22:00前上交《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见附件2)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交至青溪1舍203邮箱,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gglftwzuzhibu@126.com(邮件请注明主题“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名称”)。

附件1: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temp_15102706369442.docx

附件2: .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信息汇总表
temp_15102706394779.xls

联系人:仇同学17816861324/595239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分团委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