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每年一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工作又要开始了。请符合发放奖励费的教职工认真填写以下表格(发放的对象为2002年及以后出生的学校正式在编的独生子女的教职工),并于4月29日下班前发至dnn1255@163.com;新增人员须注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号和发证日期,离职人员请注明离开的日期和去向(例如:调离浙江大学、调至校内**学院(系)或**部门等);请将已领取《再生育证》、《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卡》或已生育二孩的教职工注明并终止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继续发放。
常见问题:关于2016年的
部门 | 家长姓名 | 性别 | 子女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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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董宁宁
联系电话:566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