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核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0浏览次数:8

各位老师好:

每年一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工作又要开始了。请符合发放奖励费的教职工认真填写以下表格(发放的对象为2002年及以后出生的学校正式在编的独生子女的教职工),并于4月29日下班前发至dnn1255@163.com新增人员须注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号和发证日期,离职人员请注明离开的日期和去向(例如:调离浙江大学、调至校内**学院(系)或**部门等);请将已领取《再生育证》、《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卡》或已生育二孩的教职工注明并终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继续发放。

常见问题:关于2016年的11以后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是否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答:子女在201611以后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能再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11前只生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现在仍可以继续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是否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答: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继续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可以继续享受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继续按规定获得扶助。

 

部门

家长姓名

性别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金额

备注

 

 

 

 

 

 

 

 

 

联系人:  董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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