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6-05-20浏览次数:13

各党支部,学生党总支,工会,团委:

为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学校党委发〔201634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委所属的学生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还应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经历,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不设工作年限要求。

本次拟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6个(其中:本科生支部2个、研究生支部2个、教工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31名(其中:本科生6名、研究生16名、教职工(含离退休教工)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4名。

二、评比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党建工作成效得到党员群众肯定,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组织得力。

1.规章制度健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

2.组织基础扎实。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有序。

3.服务功能完善。积极推进党员联系结对制度,党内激励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完善。

4.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有富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

5.条件保障有力。党建经费得到有效落实。

6.工作成效显著。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明显,党建和业务工作协调推进。

(二)优秀共产党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积极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热爱党务/支部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充分肯定。

三、评比办法和时间规定:

院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各党支部民主推荐产生,院级党务工作者包括学院党委委员、学生党总支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兼职组织员、学院党委机关工作人员等。

学院党委成立评比工作小组,在各党支部推荐人选中评定校级、院级先进表彰名单。具体如下:

520日-27日,各党支部组织召开一次支部全体党员会议,民主确定推荐名单。

会议内容:(1)认真研究分析本支部和党员队伍现状,围绕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系列活动,进一步统一党员思想,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2)对照评比条件,向学院党委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名单,并填写《公共管理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附件1.doc)、《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
.doc
)、《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附件3
.doc
),于52724:00之前将电子版以“申报类型+党支部名称+(姓名)”为主题,发送至spa_zx@163.com

527日-63日,评比工作小组确定院级先进表彰名单和向学校推荐候选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原则上推荐产生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需获得优秀“五好”党支部称号。

五、表彰和奖励

“七·一”前后,学院将对评选产生的院级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宣传。

 

 

中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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