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一般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对象
1、之前批准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自动获得本规定所指的研究生招生资格。
2、已具有教授或研究员(教学科研并重岗或研究为主岗或教学为主岗,下同)职务但未获得博导资格者,若符合申请当年教授或研究员评聘条件,可以提出申请,2015年教授评聘条件见附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已具有副教授(教学科研并重岗)或副研究员(研究为主岗)职务但未获得博导资格者,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提出申请:
(1)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TOP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2篇及以上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2)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排名前3位);
(3)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4、新聘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各类引进人才,在评聘其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的同时或引进时确认其是否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
(二)教师申请的当年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博士生的要求。暂不退休人员、经批准延聘人员,其退休年龄按浙大发人〔2003〕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已完整培养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在国内外参加博士生指导小组协助培养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能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四)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能够提供博士研究生的部分培养费用和生活津贴。
(五)本人作为第一导师指导的目前仍在校就读的博士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不含非全日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二、申请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对象
1、之前批准的硕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自动获得本规定所指的研究生招生资格。
2、已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教学科研并重岗或研究为主岗或教学为主岗,下同)职务但未获得硕导资格者,若符合申请招生当年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评聘条件,可以提出申请,2015年副教授评聘条件见附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优秀讲师,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提出申请: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TOP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过省部级科研奖励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3)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提名论文获得者。
4、新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及各类引进人才,在评聘其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职务的同时或引进时确认其是否具备硕士生招生资格。
(二)教师申请的当年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的要求。暂不退休人员、经批准延聘人员,其退休年龄按浙大发人〔2003〕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有适合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和用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四)协助培养过硕士生,培养质量较好,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三、根据学校学科整体布局和学校发展战略,经所在学科负责人及学院院长推荐,校长可以直接确认国内外知名学者(如院士、长江学者等)的博士生招生资格,以发挥人才工作绿色通道的作用。
注:已经获得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同时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
附件:2015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与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公共管理学科学位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
附件:
浙江大学 公共管理 学院(系)拟聘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 科: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 主讲本科生课程1门及以上, 教学质量考核良好及以上, 年均教学工作量96课时及以上, 指导研究生3名/3届。 其它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等) | 论文: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SCI、SCI、AHCI期刊或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著作:出版学术专著(独著)1部(10万字以上)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获奖:作为前9位获奖者获国家级奖1项;或作为前5位获奖者获省部一等奖1项;或作为前3位获奖者获省部二等奖1项;或作为第一获奖者获省部三等奖1项. (未获奖增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或SCI或AHCI论文或国内权威期刊论文2篇)。 |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 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或国际重大合作项目1项。 |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 | 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
其他 | 若不能完全达到上述条件,如能证明是国内该领域最具水平学者之一者。 |
注:一般要求以学院(系)为单位制定任职条件,部分院系可按大学科制定以体现学科差异。
浙江大学 公共管理 学院(系)拟聘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 科:
教学: (包括任中级>3年者,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中级≤3年者助教工作要求;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 1门,教学质量考核良好以上, 出站博士后申请者至少参与1门以上课程讲授。 其它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 | 论文: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SCI、SCI、AHCI期刊或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者国内一级2篇。 获奖:作为前9位获奖者获国家级奖1项;或作为前5位获奖者获省部一等奖1项;或作为前3位获奖者获省部二等奖1项;或作为第一获奖者获省部三等奖1项. (未获奖者增加SSCI或SCI或AHCI期刊收录论文或国内权威期刊论文1篇,或国内一级期刊2篇。)。 |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等) | 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
注:一般要求以学院(系)为单位制定任职条件,部分院系可按大学科制定以体现学科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