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16届毕业生档案寄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6-06-03浏览次数:2

各位2016届毕业生:

依据国家保密局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和国家邮政局等单位商讨后正式确定:大学生档案不属于国家秘密载体,也不属于邮政机要通信的产地范围。从201561日起,各邮政公司各级机要通信机构停止收寄和投递所辖各大专院校、人设部门及所属各级人才交流的各类大学生档案。原由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的大学生档案转由“EMS标准快递方式寄递。

因此,浙江大学通信中心邮政部对2016大学生档案收寄流程和规范做出相应调整。现将我院2016届毕业生档案寄送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及党建档案一同寄送,寄送方式为邮政部专用EMS标准快递。

2.  档案寄送地址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以及个人实际情况决定,由毕业生本人提供。毕业生须及时联系用人单位或生源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本人档案寄送信息,于68前填写2016届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统计表》temp_16060401003464.xls并发给各毕业班负责人进行汇总(若去向未定无法填写,请备注说明情况)。填写要求如下:

1)寄/收件单位:必须填写寄件、收件单位全称,不得虚拟;寄件单位统一填“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寄/收件人:填写全名,不许简写(如王先生、李小姐);寄件人填毕业生本人信息。

3)地址:必须按省、市、县、街道、门牌号码(楼、单元、楼层、房间或柜台号)填写完整,农村地址必须按省、市、县、乡、村的顺序填写;不能只填写单位而省略具体地址。

4)电话/手机:必须填写,寄件人处必须填写11位手机号码;收件人处优先填写手机号码,若填固话号码则须填写区号+78位固话

5)邮政编码:如确实无法查到可不填写。

3.  各毕业班负责人请于68汇总完成本班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统计表将电子版以“班级+档案寄送信息汇总”命名后发送至spa@zju.edu.cn;另请于67统一到学院团委办公室(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304-3)领取本班档案寄送用EMS快递单,并将本班同学的档案寄送信息以统一填写或分发填写的方式按要求誊写到纸质EMS快递单上,于616前将本班所有快递单填写完整后交回学院团委办公室。

4.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杜老师0571-56662036(研究生),蒋老师0571-56662037(本科生)。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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