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户口迁移信息表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6-06-22浏览次数:3

各位同学:

 

    为了便于统一办理2016届本科毕业生的户籍迁移手续,保卫处特提前安排毕业生登记填写户口迁移信息表,以便统一帮同学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请各位毕业班同学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temp_16062210161425.xls》,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于62412:00前将电子版表格以“专业班级+户口迁移信息表”命名后发送至spa@zju.edu.cn逾期未登记的同学须在毕业离校前自行前往保卫处和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信息表填写说明如下:

一、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信息统计表上“户口迁往地址”一栏填写“未迁入”。

二、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信息统计表上“户口迁往地址”一栏填写要求如下:

1. 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1)迁回原籍:填写家庭原籍地址。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该项目需与家长核对后,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2)迁往人才市场:与人才市场联系后,填写人才市场名称与地址。

3)迁往其他地方:填写确定可以迁入的其他户口迁往地址。

2. 到北京、上海工作的毕业生

1)能够迁入单位的毕业生因为审批问题如需暂缓迁移,可在安全保卫处主页的“资料下载”处下载《浙江大学毕业生户口缓迁申请表》,并将填好的表格和相关复印件交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籍办理点完成电子离校。

2)无法迁入单位的毕业生,填写家庭原籍地址。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该项目需与家长核对后,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3. 其他就业毕业生

1)迁回原籍:填写家庭原籍地址。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该项目需与家长核对后,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2)迁往单位:该项目需与单位人事部门核对后,填写集体户口的落户地址。

3)迁往人才市场:与人才市场联系后,填写人才市场名称与地址。

4)迁往其他地方:填写确定可以迁入的其他户口迁往地址。

4. 保送或考入本校就读的研究生

户口可以继续保留在学校,也可以选择迁出,具体情况如下:

1)如继续在紫金港校区就读,不需迁户口,填写“继续在紫金港校区就读”。

2)如到其他校区就读,填写就读校区,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3)如欲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4)如欲迁往原籍以外的其他地方,填写确定可以迁入的其他户口迁往地址。

5. 保送或考入其他学校就读的士研究生

1)如欲把户口迁往就读学校,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及地址。

2)如欲把户口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3)如欲迁往学校和原籍以外的其他地方,填写确定可以迁入的其他户口迁往地址。

    三、注意事项

    1.户口无论迁往哪里,都需要提前与户口迁往地所辖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后再填写户口迁入地址。

2.户籍地址填写方法

户籍地址正确填写:

城市家庭:需要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xx小区xxxx单元xx

农村:一般需要精确到村的门牌号或组。

学校或单位集体户口:需要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

    户籍地址错误填写xx派出所;xx有限公司。

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学生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落户。

4.确保填写的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注意格式)。

 

公共管理学院

20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