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做好新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请有需要的同学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0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spa@zju.edu.cn,电子邮件标题及申请表均命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年级专业-姓名】”,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6级土地管理系-张三】”。
注:因考虑有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等情况,新生及老生均需填写申请表进行认定。逾期未填写申请表的原有经济困难生,则视为放弃经济困难生认定,并予以调整。
如有问题,请咨询杜老师0571-56662036
附件:《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