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管发〔2016〕 23号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设立本科生新生学术成长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6-11-23浏览次数:193

各系、各部门、各研究所、各研究中心:

 

为加大对本科生的培养力度,鼓励本科新生从进入我院各专业伊始就参与学术研究,促进本科生的学术成长,特对选择公共管理学院所属各专业并被录用的本科生,设立“公共管理学院新生学术成长基金”。

一、目标和宗旨

本基金设立的目标和宗旨在于激励优秀本科生选择公共管理院各专业学习,促进学生学术成长。

二、适用条件

1、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和违反校规的行为。

2、热爱公共管理学院,渴望成为公共管理学院内某一专业学生。

3、当年进校的社科大类本科生,在主修专业确认第一轮第一志愿填报公共管理学院各专业(包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资源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和农林经济管理),经专业遴选后接收并且在主修专业确认第二轮未填报志愿或填报公共管理学院各专业,经专业遴选后接收的。

4、主修专业确认第二轮跨类填报公共管理学院各专业,经专业遴选后接收的。

三、经费

给予2000/人的学业资助,在学籍正式转入学院后发放。

四、竺可桢学院人文社科实验班学生确认到我院各专业的,适用本办法。

招生时已经确定专业的学生(含三位一体学生、民族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学生、留学生)不适用本办法。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共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解释。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抄报:党办、校办、本科生院、校团委、学工部

抄送:学院纪委、学院党总支、各党支部、院工会、院团委

公共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11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