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18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8浏览次数:196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规定》(浙大发研[201185号)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教师申请2018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社科学部结合所属各学院实际情况,对教师初次申请2018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的补充通知如下:

 

12017430日前,由教师本人登录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上网提出申请,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科或专业学位办公室,如申请人近五年的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如论文复印件、专著内容摘要及版权页、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及简介)、收录证明、近五年立项的主要科研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近五年的时间范围为20125月至20174月。430日前请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专业学位办公室完成核对材料工作)

 

学院研究生科、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通过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对教师网上提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表内容(科研成果、学生数、开设课程等考核指标)进行逐一审核。

审核完成后,打印出纸质版的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申请人、核实人签字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给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具体如下:

 

公共管理学科:材料接收人,朱建芳(公管学院),电话:56662026

 

应用经济学学科:材料接收人,余若燕(经济学院),电话:87951474

 

法学学科(社会学、人口学、社会工作):材料接收人,吴竹群,电话:86592727

 

管理学科(农林经济管理):材料接收人,李贤红,电话:88206823

 

学部制定、公布确认工作程序;各学科制定、公布学科定量标准,并报送学部。

 

2 619日前,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初审工作,并将以下材料提交学部:

 

初审通过的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

 

核实并填写的《社科学部教师初次申请博士生招生资格简况汇总表》、《社科学部教师初次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简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及秘书签名。

 

36月下旬,学部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完成确认审核工作。

 

4、教师可向所在学院(单位)研究生科或学部咨询有关政策,也可向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咨询。

 

公管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朱建芳  56662026

 

公管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人:邵明   56662018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88981586

 

社科学部联系电话:88981255

 

 

附件:

 
1、社科学部教师初次申请博士生招生资格简况汇总表


2、 社科学部教师初次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简况汇总表    

 



3、公共管理学院教师申请2018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定量标准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01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