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浙江大学“三好杯”女子篮球比赛的报名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0

 

各位同学:

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提升学生的篮球运动水平,促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由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的“三好杯”女子篮球比赛将于2017421日起举行。公共管理学院积极响应校体委号召,现面向全体公管学子招募女篮运动员,望各位同学积极参与,为学院争得荣誉!

现将本次比赛相关内容及报名要求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7421日——2017521日,比赛地点为紫金港校区紫云篮球场、风雨操场及体育馆

 

二、竞赛分组

根据上届“三好杯”比赛的名次确定种子队,按蛇形排列分组,其余各队经抽签决定组次及排序。在领队、教练员会议上确定。

 

三、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分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制进行比赛。每一小组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

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赛制,决出18名。

2、比赛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3、比赛用球为6号球,由组委会提供。

4、每场比赛分四节,每节比赛时间为10分钟。第一阶段比赛除暂停、换人、罚球和第四节最后2分钟或每一个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按规则规定停表外,其余时间均不停表。第二阶段比赛时间按《篮球规则》执行。

5、为加强对比赛的管理,确保本次比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参赛队在报名时(领队、教练联席会议)须向组委会交纳“参赛保证金”5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组委会有关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并且队员参赛资格经查实无问题的运动队,交纳的“参赛保证金”将在赛后如数退还。

1)某队比赛迟到15分钟以上,则按自行弃权论处。若某队自行弃权,判罚该队比赛以0:20负于对方。

2)参赛队员必须符合参赛资格,如经审查发现有资格不符的队员参赛,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20负于对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比赛期间某队或某队队员出现打架斗殴等行为,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20负于对方,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停赛两年的判罚。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分别颁发浙江大学“三好杯”篮球赛奖杯和个人荣誉证书。

2、比赛成绩将以5倍的积分方式计入各参赛单位校运会团体总成绩,如冠军计为5块校运会金牌。

3、所有参赛单位均可获得5分参赛分,并计入院系(学园)团体总分。

 

五、注意事项

1、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校医院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愿参加本次比赛。

2、报名运动员必须为拥有公共管理学院正式学籍的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以2016-2017学年春学期报到注册为准)。

3、 高水平篮球队队员、篮球专项特招生不得参赛。非高水平篮球队队员、非篮球专项的特招生(如田径、排球、网球等特招生)可报名两名队员参赛(在报名表中用 * 注明)。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于49日(周日)24点前将“姓名+场上位置+学号+专业+联系方式”编辑短信发送至王同学(18875826223)。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2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