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党发〔2017〕 4号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程思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学院纪委、各党支部、各部门、工会、团委:
学院党委决定:
程思遥任团委书记(副科职)。
免去卓亨逵团委书记职务。
中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日
抄报:党办、校办、宣传部、组织部、校团委、学工部、研工部
抄送:学院各系、各研究所、各中心
公管党发〔2017〕 4号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程思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学院纪委、各党支部、各部门、工会、团委:
学院党委决定:
程思遥任团委书记(副科职)。
免去卓亨逵团委书记职务。
中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日
抄报:党办、校办、宣传部、组织部、校团委、学工部、研工部
抄送:学院各系、各研究所、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