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思遥发布时间:2018-02-24浏览次数:383

各位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时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研究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校毕业研究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时代高才,经研究,决定在2018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2018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在春季毕业、夏季毕业各发一次文件。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和1项校级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4)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

1)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在职研究生不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2我院校优可评人数为53人(非在职37人,双证在职16人),省优可评人数为8人。

二、评比流程

1、网上申请: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遵循学生自主申报原则,请有意申请校优和省优毕业生的同学于38日下午5点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评奖评优模块(开放时间:31)填写“浙江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如同时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以上表格均从系统中导出(请认真阅读相关提示和本通知注意事项)。逾期未登录系统申报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本次优秀毕业生。

2、递交纸质版登记表:

网上系统申请后请同学按照要求导出表格,调整表格格式后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于38日下午5点前上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353室),并发送至邮箱spa@zju.edu.cn.

3、学院评审:

学院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的基础上进行评选。评审结果将于310日之前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充分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

4、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

生源地:XX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XXXX   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程老师,56662036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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