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2018年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有意义又安全的假期,现将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缅怀先辈,文明祭祀。清明节是我国传统怀奠亲人的节日,为了防止发生火灾、保护环境,在此倡导大家做到文明、安全祭扫。拜山祭祖时,请务必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防火第一。
谨慎出行,确保安全。过节期间人多、车多,外出祭祀或其他活动时,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做好防护,预防疾病。春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外出尽量不去人群聚集场所,注意卫生问题,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
请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注意做好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防火防盗的安全检查,离开前记得关闭所有电源和锁好门窗。
学院在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见院网),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请及时报告。
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