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发〔2018〕18号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印发《公共管理学院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陈庚笙发布时间:2018-05-30浏览次数:40

各系、各部门、各研究所、各研究中心:

《公共管理学院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办法》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8523


公共管理学院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办法

为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博士来学院从事学科博士后研究工作,进一步推动学院博士后队伍发展壮大,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加快双一流建设,学院将在学校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规定的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流动站、农林经济管理流动点的特别资助、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聘用办法如下:

一、选聘标准

具有国内外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学风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可申请进站从事学科博士后研究工作。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积极进取、踏实敬业、团结协作;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进二站的博士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能确保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应有答辩决议书,并在进站6个月内获得博士学位。

5)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学术造诣高、研究经费充足的在岗教授或研究员,以及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正在开展重大或前沿项目研究、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

6)特别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海外知名高校的外籍博士毕业生,以及其他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

 重点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海外知名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的博士毕业生和外籍博士毕业生。

一般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其他优秀博士毕业生。

二、收入待遇

博士后的年收入由三个部分加总而成:学校资助、合作导师资助以及学院配套资助。不同类型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收入待遇如下所示:

资助类型

资助(万元/年)

学校资助

合作导师资助

学院配套资助

特别资助

15-20

不限

根据导师资助额11配套,最高10

重点资助

12

4以上

根据导师资助额11配套,最高5

11

3

3

10

2

2

一般资助

8

4以上

根据导师资助额11配套,最高5

7

3

3

6

2

2

三、申请流程

申请者联系合作教授后,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邮箱:0915155@zju.edu.cn,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合作教授所在系所安排面试,面试合格者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事办公室。

四、在站管理

博士后在站期间日常管理工作由合作导师及学院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由学院(系)、合作导师和博士后根据研究项目和内容需要在26年内灵活确定,并在进站协议中明确。协议到期时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在到期前两个月办理出站或延期手续,到期未办理出站或延期手续的学科博士后,自动终止与学校的人事关系。工作协议期满,又未办理延期者,即自动终止与学校关系。具体管理工作如下:

1、开题及考核

开题:进站后3个月内完成,具体由所在系所负责,开题审核表交人事处归博士后档案。

中期考核:进站后第12-13个月完成,具体由所在系所负责,考核表交人事处归博士后档案。

出站审核:博士后成果由博士后本人送校外专家评审后,组织出站审核会,并形成书面审核表(此表为出站材料之一),合作导师必须到会并作为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表上签字。

2、日常考勤

学科博士后的日常考勤参照在职教职工。

3、出国出境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办理出国(出境),申请及审批程序遵照学校相关规定。

五、职称晋升

1、未曾确认过中级职称的学科博士后,进站后认定为助理研究员。中级职称认定表与开题报告一起交人事处,认定时间从进站或进站后获博士学位之日起算。

2、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3年及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出站要求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期完成开题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完成进站后所确定的研究工作。

(二)学科博士后(含委培)研究人员出站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博士后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并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经鉴定,主要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

2)研究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取得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等。

3)在SSCISCIAHCI收录的刊物上或我校人事处《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规定的权威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者在一级刊物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在论文不达标的情况下,允许以浙江大学为申报单位获得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主持项目)1项折抵一级刊物论文1篇。论文须以正式出版为准。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5)获得了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6)取得了其他重要的科研成就,由本人提供有效证明,并由合作教授签名。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工作书面报告、研究成果外审合格。

七、本聘用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八、本聘用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5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