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
原《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隐名评阅细则》制订于2016年3月,其中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办法的标准,低于学校研究生院于2016年11月出台的《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浙大发研〔2014〕104号)的要求,决定废止。今后学院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办法,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浙大发研〔2014〕104号).doc
2018年6月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
原《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隐名评阅细则》制订于2016年3月,其中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办法的标准,低于学校研究生院于2016年11月出台的《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浙大发研〔2014〕104号)的要求,决定废止。今后学院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办法,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浙大发研〔2014〕104号).doc